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增值税。
1.必须报送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各3份(请单击此处下载)。
2.条件报送资料:
(1)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还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等存储开票信息的存储介质,也可点对点或网络传输开票信息。
(2)开具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还应报送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
(3)纳入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报送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中(2)、(3)项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受理-反馈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国税窗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