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气缸容量250毫升(含)以上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及实木地板等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零售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消费税。
1.必须报送资料: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各2份(请单击此处下载)。
2.条件报送资料:
(1)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况,还应报送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还应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报送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以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以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以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以外购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
(2)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况,还应报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的产化妆品;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
(3)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况,还应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以进口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以进口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以进口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以进口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以进口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以进口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以进口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
(4)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5)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受理-反馈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国税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