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1.必须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纳税人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签发机关所在地与车辆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书)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2.条件报送资料:
(1)对征税车辆,还需报送:
——车辆价格证明。
①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②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车辆合格证明。
①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②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2)对免税车辆 ,还需报送: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2份;
——车辆价格证明。
①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②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车辆合格证明。
①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②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车辆免(减)税证明资料。
(3)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重新申报时,还需报送: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完税证明》正本。
(4)未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重新申报时,还需报送:
——《完税证明》正本。
(5)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未消失车辆,重新申报时,还需报送: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2份;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完税证明》正本。
受理-反馈
林西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国税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