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林西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我县涉改事业单位共有17个,涉及拟过渡人员32人,根据内人社发(2017)52号文件《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人员过渡登记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涉改单位主管部门通过考试、考核、民主议定、公示等方式程序确定各涉改事业单位拟过渡人员名单如下:
1、县委办所属的涉密网络管理中心3人(均为事业干部身份):刘峥、王超、孙志强
2、县编委办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2人:牟亚彬(原参公人员)华学娇(原乡镇公务员,后调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商务局4人:贾兆杰(原公务员身份在参公单位任职)
万宝义(原公务员身份在参公单位任职)
吴晓明(原参公人员)
侯敬东(原参公人员)
4、文化体育局1人:李丽莉(原参公人员)
5、交通局所属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所、城区客运秩序管理大队共3人(均为事业干部身份):
刘伟、刘冰、沈跃刚、
6、住建局所属的房屋征收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管局共5人(均为事业干部身份):
陈冬利、王岳龙、苏海燕、周晓伟、李君军
7、林业局所属于防火办、公益林站共2人:
谢国旗(原参公人员)
郭莹(原事业干部)
8、水利局所属防汛办3人(原参公人员):
高彦龙、刘连华、杨卓
9、统计局所属企调队2人(原参公人员):左洪、刘燕
10、农牧业局所属农经站、植保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共7人(原参公人员):
潘海涛、李相奎、潘云辉、姚季宏、杨海琴、戴帅、宋奎亮